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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劳人仲案字〔2026〕第377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荣成市官宇装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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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荣成市官宇装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永刚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荣劳人仲案字〔2026〕第377号),申请人李永刚要求你单位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650元、护理费1275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412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4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002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0048元、鉴定费检查费75元,并要求确认与你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5年12月31日解除。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3月20日上午9时在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二庭(荣成市府西路178号426室,联系电话:0631-7562484)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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