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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劳人仲案字〔2025〕第580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徐芹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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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徐芹爱: 本委受理你与南京熙宇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关系确认争议一案(荣劳人仲案字〔2025〕第580号),因你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你的仲裁请求,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荣成市府西路178号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33室),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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