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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劳人仲案字〔2024〕第632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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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宋扬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威高劳人仲案字〔2024〕第632号仲裁裁决书。缺席裁决如下: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4年5月工资4534元、8月工资3960.23元、9月工资4689.46元、经济补偿及代通知金35806元。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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