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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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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为加强我市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秩序,维护劳务派遣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威海市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设立的子公司以及在威海市开展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分公司。 二、核验材料 (一)报告事项 1.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情况; 3.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情况; 4.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5.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6.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 7.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二)相关表格 1.《劳务派遣单位情况登记表》(附件1); 2.《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情况登记表》(附件2); 3.《劳务派遣单位派往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附件3); 4.《劳务派遣职工情况统计表》(附件4)。 以上表格可登录365体育投注_365投注平台@门户网站“资料下载”—“人事人才与劳动关系”—“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填报表格”下载。 三、工作安排 1.2026年3月31日前:各劳务派遣单位对照报告事项,逐项开展自查,按要求向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核验材,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被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凭证、劳动合同文本、劳务派遣协议文本等。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仅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各区市联系方式见附件7。 2.2026年4月15日前: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审核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核验材料和佐证材料,发现问题及时与劳务派遣单位沟通,必要时可开展适当的现场检查。 3.2026年4月30日前: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本级网站公示年度核验结果,分为:核验合格、核验不合格、未参加核验。除公示核验合格单位名单外,还应公示核验不合格、未参加核验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同时公示本年度内是否正常开展劳动派遣业务,核验结果公示表见附件8。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市、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工作,认真做好通知下达、资料收集、检查核验、汇总统计、结果公示及整改落实,将年度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及时反馈同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每月更新人社部系统中的劳务派遣单位信息。对2025年内劳动争议及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案件中涉及的劳务派遣企业,要重点加强监管。 (二)依法处理相关情况。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相关情况汇总反馈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满后,许可机关不予延续许可。发现违反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将依法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处理,并视情吊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许可机关收回有关证件,办理注销手续。对连续不报告年度经营情况、取得许可后不实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积极引导退出。 (三)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请各区市、开发区于2026年4月30日前向市局劳动关系科报送《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威海市2025年度劳务派遣机构年度核验情况统计表》(附件6)的盖章PDF版、电子文档,以及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核验结果、工作措施、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 附件:1.劳务派遣单位情况登记表 2.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情况登记表 3.劳务派遣单位派往用工单位情况统计表 4.劳务派遣职工情况统计表 5.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6.2025年度劳务派遣机构年度核验情况统计表 7.各区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工作联系方式 8.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核验结果公示表 365体育投注_365投注平台@ 2025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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