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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劳人仲案字〔2025〕第886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山东博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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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山东博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郑波、王治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5〕第886号),申请人郑波请求:一、支付2025年6月-7月份工资,共计6600元;二、返还押金1500元;三、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9900元(2025年4月9日-2025年7月11日);四、支付加班费400元(2025年3月9日-7月12日)。申请人王治勇请求:一、支付2025年6月-7月份工资,共计5800元;二、返还押金1450元;三、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5800元(2025年4月28日-2025年7月20日);四、支付加班费400元(2025年3月28日-7月21日)。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2月18日下午2时在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东侧一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631-5237860)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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