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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文劳人仲案字〔2025〕第619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文登区致远建筑施工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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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文登区致远建筑施工队: 本委受理的李淑华诉文登区致远建筑施工队劳动争议一案(威文劳人仲案字〔2025〕第619号),本委已受理并定于2025年10月20日下午2时开庭。2025年10月20日申请人申请撤诉,本委准予其撤诉,并于2025年10月20日依法作出仲裁决定书。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决定结果如下:准予申请人撤诉。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十楼1011室),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威海市文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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