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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环劳人仲案字〔2024〕第874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丛培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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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丛培海: 本委受理你与威海和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威环劳人仲案字〔2024〕第874号),于2024年9月10日下午14时开庭,但你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现决定如下:对你的仲裁请求,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照《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杏花西街1号206办公室),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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