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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第十五批职工非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意见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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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国家标准及《关于印发威海市职工及供养亲属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细则(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全市第十五批职工非因工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检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5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7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当告知真实姓名。 监督反馈电话:0631-5198010 邮寄反馈地址:威海市胶州路7号5楼526室 2024年全市第十五批因病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情况(公示).pdf 威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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